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博物馆
住所:济宁市古槐路38号(济宁市博物馆老馆);济宁市运河路140号(济宁市博物馆新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展览;对外宣传;文物讲解;文物征集、研究;文物管理、发掘。
法定代表人:王莉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2029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事业法人证书号:12370800493951532G
二、年检登记
济宁市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王莉
开办资金:2029万元
三.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博物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38号(济宁市博物馆老馆);济宁市运河路140号(济宁市博物馆新馆)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收藏、展览、保护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收藏展览文物,对外宣传;文物讲解;文物征集、研究;文物管理、发掘。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正常对外开放。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2019年02月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四、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按照市事业单位管理局要求,我单位依法进行年度年检工作,2020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
一、文物展览服务工作
济宁市博物馆展出的五个基本展览中,有以反映始祖文化、儒家文化、邹鲁文化的《济宁千秋》展;有以展示“天下汉碑半济宁”“济宁汉画甲天下”为主旨的《石刻艺术》展;有以弘扬运河文化为宗旨的《中国运河之都-济宁》展;有展示济宁古老大地上现存反映优秀传统文化代表性遗存的《人文胜迹》展;还有以数字化手段展示当代美丽济宁的《数字济宁》展。其中,《济宁千秋》展览被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全省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精品奖”。同时,市博物馆充分利用疫情期间闭馆的游客空窗期,实施展厅的升级改造工程,在一如既往彰显特色文化的同时,又着力提升各项设施,为游客提供更优质的参观环境、更完美的展示效果。济宁市博物馆老馆的升级改造工程也在同步进行。2020年,济宁市博物馆先后承办了《镜鉴春秋——中国古代精品铜镜文物展》、《祀孔大典——孔子博物馆藏祭祀礼乐器展》、《庚子吉祥——山东民间年画展》、《全市人大系统庆祝建党99周年书画摄影展》、《砥砺前行筑华章,继往开来谱新篇——九三学社创建75周年书画作品展》、《“公交绽芳华 建功新时代”济宁公交集团第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暨廉洁书画摄影展 》、《济宁市第四届残疾人书画作品展》、《“儒韵华芳·大美乡村”第四届济宁市女书画家作品展》等临时展览。
二、文物讲解服务工作
2020年,济宁市博物馆组织、号召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专题讲座、学习业务技巧。促使全员牢记全馆各个展厅楼层分布、重要文物陈列位置,熟知珍贵文物背后的历史由来和文化“基因”。促使全员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做到观点鲜明、内容准确、言简意赅、系统完整;全员提升现场反应能力,针对不同职业、民族、年龄、文化水平的观众,做到表述得当、因人施讲;全员提升长效学习能力,在工作中深入学习、反复练习、加强实践、总结经验,更新知识储备、拓宽文化层面,进一步发挥专长、补足短板。济宁市博物馆对国家、省、市各级讲解技能比赛高度重视、踊跃参加、认真选拔、择优推荐,以作为讲解员理论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的大培训、大练兵、大展示,进一步强化提高全员对于讲解工作的认同感、荣誉感和自豪感,使全员不断在竞技实战中深化学习、磨砺自我、取长补短、辉光日新,持续增进全员业务水准、知识水平和宣讲能力。
三、社教活动服务工作
今年,济宁市博物馆依托我馆青少年传统文化体验基地,于元旦期间举办了“孟喜月宅添新画”绘制鼠年挂历社教活动,“元旦镜上添画”绘出铜镜花纹社教活动,七夕举办手绘乞巧相关活动,中秋举办“情满中秋,济博古韵”社教活动,“八一”建军节双拥双建活动,组织“流动博物馆”下基层,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疫情期间,济宁市博物馆助力线上观展,开启“云上博物馆”,最大程度满足群众足不出户的观展需求。1、济宁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线上博物馆”正式上线,推出包括“云游博物馆系列”、“石说鲁礼系列”、“博物馆文博大课堂云课堂”、“抗疫见证文物征集宣传”、“馆藏精品文物微展览”及“抗疫宣传专栏”等多个系列栏目,满足观众不同的参观需求。2、官方网站利用线上优势,推出“文物会说话—精品文物赏析专栏”,“青少年博物专区”、“文博学习课堂学海拾贝栏目”等多个精品栏目,及时推送国内外有关文博新闻及博物馆资讯。3、官方微博注重与受众交流互动,推出“文物系荆楚祝福送祖国”接力活动,“一花一世界—丝路文物海报接力”,国际博物馆日海报宣传接力活动等。
四、馆际展览交流工作
我馆积极开展馆际交流,不断提高博物馆管理工作水平。《汉画像石上的孔子---济宁汉碑汉画像石拓片展》走进邹城、兖州博物馆进行展出。
五、文物征集研究工作
今年我馆积极开展文物征集工作,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共征集文物12件套。出版专著1部、发表文章6篇。
六、需要作出的相关说明
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2、无业务职能未履行;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无涉及法律诉讼;4、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事业单位管理信息依法公开。
五、济宁市博物馆编制实名制情况
实有编制人数:47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王 莉 张中堂 傅吉峰 魏永震 李广芳 赵 晨 高秀丽 牛 燕 李取勉
胡 冰 翟 滢 孟庆亮 张 清 卞长永 秦宪华 夏义梅 时传坤 于慧青
刘 丽 朱 彤 王 娜 初 阳 王凤奇 王义正 王 苗 陈 闯 张 艺
刘峻孜 解安萌 王 宪 刘卓群 刘 群 高博文 段新霞 汪嘉璐 何蓓蓓
黄晓晨 程慕言 张 萌 张亚男 倪 统 冯凯华 关 蒙 刘广元 董 蕾
陈梦阳 刘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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