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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济宁市博物馆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14 17:14 作者:管理员 浏览:4433次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博物馆

住所:济宁市古槐路38号(济宁市博物馆老馆);济宁市运河路140号(济宁市博物馆新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展览;对外宣传;文物讲解;文物征集、研究;文物管理、发掘。

法定代表人:王莉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2029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事业法人证书号:12370800493951532G

二、年检登记

济宁市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王莉

开办资金:2029万元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博物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38号(济宁市博物馆老馆);济宁市运河路140号(济宁市博物馆新馆)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收藏、展览、保护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收藏展览文物,对外宣传;文物讲解;文物征集、研究;文物管理、发掘。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正常对外开放。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9年02月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四、依法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按照市事业单位管理局要求,我单位依法进行年度年检工作,2021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

文物展览服务工作

始祖文化、儒家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梁祝文化、佛教文化、李(白)杜(甫)文化,是济宁古代文化积淀之精华。济宁市博物馆现设七个基本展览——《济宁千秋》展(展示始祖文化、儒家文化、邹鲁文化等)、《石刻艺术》展(展示汉碑、汉画像石等)、《中国运河之都·济宁》展(展示运河文化等)、《人文胜迹》展(展示济宁地区现存优秀传统文化代表性遗存等)、《数字济宁》展(以数字化手段展示当代济宁)、济宁革命军事馆(反映济宁革命军事斗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朱复戡艺术馆(展示金石书画大师朱复戡作品)。其中,济宁革命军事入选“庆祝建党100周年100家革命场馆特色展陈”获得山东省2021年十大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2021年,济宁市博物馆先后承办了《儒运济宁 大观万象——民间收藏精品展》《贺新春——济宁市孔孟书画院成立三十周年精品展》《荣宝斋“景行维贤”启功、王雪涛书画精品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学党史 颂党恩 跟党走 全市书画作品展》《翰墨丹青迎国庆——山东文博书画研究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画邀请展》《汉画像石上的孔子——济宁汉碑汉画像石拓片展》六大临时展览,展览作品引人入胜,参观客流络绎不绝,极大地丰富了市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文物讲解服务工作

济宁市博物馆对国家、省、市各级讲解技能比赛高度重视、踊跃参加,以赛事为载体,广泛促进齐鲁文化的宣讲、弘扬、传播与交流。今年,在“文物映耀  百年征程——济宁市第六届讲文物故事大赛”中,济宁市博物馆讲解员黄晓晨、董敬瑞荣获一等奖,王宪、谷晓玥荣获二等奖。在“济宁市第三届红色故事讲解大赛”中,济宁市博物馆讲解员王宪、李金灿、黄晓晨荣获“金牌讲解员”称号。在“2021年山东省首届科普讲解大赛”中,济宁市博物馆讲解员黄晓晨荣获专业组优秀奖。在“红动齐鲁·我心向党”山东省第三届红色故事讲解大赛中,济宁市博物馆讲解员黄晓晨荣获“专业优秀讲解员”称号。六是聚合志愿力量,优化服务平台。2021年,济宁市博物馆志愿服务队荣获了“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奖。为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济宁市博物馆老年志愿服务队每周末会在展厅面向游客提供常态化讲解、引领、咨询、文明劝导等工作,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济宁市博物馆志愿者艺术团举行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充分发挥了志愿服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社教活动服务工作

厚植教育沃土,恢弘文化自信一是立足传统节日,打造活动品牌。以济宁市博物馆青少年传统文化体验基地为依托分别于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日组织策划了:“博物馆里过大年”“送给劳动者的小红花”“粽叶飘香过端午”“盘中颂月 月是故乡明”“我爱我的祖国”等丰富多彩的主题社教活动,为前来参观的游客营造了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丰富了市民朋友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推进云享博览,满足观展需求。疫情期间,济宁市博物馆助力线上观展,开启“云上博物馆”,最大程度满足群众足不出户的观展需求。济宁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线上博物馆”正式上线,推出包括“云游博物馆系列”“石说鲁礼系列”“博物馆文博大课堂云课堂”“抗疫见证文物征集宣传”“馆藏精品文物微展览”及“抗疫宣传专栏”等系列栏目,多角度拓宽展陈渠道,全方位满足观展需求,为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朋友带去了一场云端视听盛宴。三是宣讲文物知识,传递文保理念。《济宁精品文物》《中国运河之都-济宁》《文物法律法规》以流动博物馆的方式先后走进了济阳街道京杭社区、观音阁街道后营社区、古槐街道铁塔寺社区、嘉祥县马集镇和山东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课堂“走进济宁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守住先辈的火,开辟文明的路》《七夕有你“构建和谐家庭,倾听爱的声音”》《“听抗战历史 颂英烈忠魂”抗战胜利日主题宣讲活动》《庆祝新中国成立72周年文博知识宣讲活动》等主题活动以文博大课堂的方式向未成年人讲述了济宁的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精神。四是绍承国学经典,寻根文化基因。为进一步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时代潮流,充分发掘齐鲁文化内涵,提振文化自信,积极发挥传统与现代文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济宁市博物馆以历史人物、事迹、场景为切入点,创新推出了“相遇”系列观摩、体验和宣传教育活动。今年5月,“相遇”教育实践活动荣获全省博物馆十佳社会教育案例。此次获评是继“石说鲁礼”“同在阳光下”教育实践活动被评为全省博物馆十佳社会教育案例之后,济宁市博物馆第三次获此殊荣。

馆际展览交流工作

由济宁市博物馆精心打造的赋有济宁儒家文化和汉碑汉画像石文化两大独有特色文化的《汉画像石上的孔子---济宁汉碑汉画像石拓片展》走进鱼台孝贤阁;专题展览《千秋复戡——当代金石书画大师朱复戡作品展》前往潍坊市美术馆交流展出,不仅拉近了优秀传统文化作品与当地观众的距离,也进一步提升了济宁市博物馆在文博领域的口碑与影响力。

文物征集研究工作

济宁市博物馆不断加大藏品征集宣传力度,积极征集各类有文化价值、文明印记、历史内涵的藏品,并做好征集藏品信息资料整理、免费文物鉴定、文博收藏知识咨询以及来电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来电260多人次,共征集藏品14件套出版1部、发表文章6篇。

六、需要作出的相关说明

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2、无业务职能未履行;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无涉及法律诉讼;4、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事业单位管理信息依法公开。

、济宁市博物馆编制实名制情况

实有编制人数:46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莉  张中堂  傅吉峰  魏永震  李广芳  赵  晨  

 燕  胡  冰  翟  滢  孟庆亮  张  清  卞长永  

秦宪华  夏义梅  时传坤  于慧青    丽  朱  彤  

 娜  初  阳  王义正  陈  闯  张  艺  刘峻孜  

解安萌  王  宪  刘卓群  刘  群  高博文  汪嘉璐  

何蓓蓓  黄晓晨  张  萌  张亚男  倪  统  关  蒙  

刘广元  董  蕾  陈梦阳  刘  林    贤  黄  欢  

 珊  文晓夏  张  曼  李  旭